純凈水的生產是需要環境的保障,純凈水設備也是有嚴格的衛生控制。下面我們為您介紹一下純凈水的生產指導原則。
第一條 新建、擴建、改建的各生產單位的設計、布局應符合GB 14881。
第二條 水處理車間應為封閉間,灌裝車間應封閉并高空氣交貨裝置,空氣清潔度應達到1000級,并使用自動化灌裝。
第三條 設備、管道、工具、器具和含水設施必須采用無毒、無異味、耐腐蝕、易清洗的材料制成,表面應光滑無凹坑、無剝脫、無縫隙、無死角、無盲端,不易積垢,便于清洗、消毒;儲存罐應易于放水,避免形成死水層引起微生物污染。
第四條 包裝材料應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,禁止使用回收瓶子,瓶、蓋灌裝前必須使用自動化設備,嚴格清洗、消毒。
第五條 采取有效的消毒措施,終端水、清洗后的瓶、蓋,其菌落總數、大腸菌群、藥物殘留等不得檢出。
第六條 從業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,進入車間前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服、工作帽、工作鞋,工作服應蓋住外衣,頭發不得露于帽外。進入灌裝人員必須進行二次更衣,配戴口罩,方準進入。
第七條 純凈水生產單位應建立自身衛生管理,配備考核合格的檢驗人員,建立與生產能力相適應的符合要示的檢驗室 ,負責產品檢驗,其感官指標、pH值、電導率、菌落總數、大腸菌群必須每批檢驗,合格后方準出廠。
第八條 純凈水生產單位對原料用水應經常進行檢驗,同時每年應按GB 5749全項檢驗一次。對純凈水產品除每批進行常規檢驗外,每年還應按本標準進行全項檢驗二次,如有停產情況,在生產前必須進行全項檢驗一次,并將檢驗報告妥善保存以備食品衛生監督機構查驗。
第九條 瓶裝飲用純凈水必須符合?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?和GB 7718 的規定,除標準商品名稱外,還應標注其主要工藝及純凈水字樣。非蒸餾工藝生產的純凈水不能標注為蒸餾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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